投資者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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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6/28號公告稱,原產于中國、印度尼西亞、印度、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自行車內外胎的反傾銷措施將于2027年1月20日到期,利益相關方可提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申請。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4011.50.00.00.00、4013.20.00.00.00、8714.99.90.00.00。
2002年9月14日,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和泰國的自行車內外胎啟動反傾銷調查。2009年8月5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長上述3國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參見第2009/29號公告)。
2008年3月20日,土耳其對原產于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自行車內外胎啟動反傾銷調查。2009年8月1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開始對印尼和馬來西亞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參見第2009/27號公告)。
2014年7月25日,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尼西亞、印度、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自行車內外胎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5年7月24日,土耳其對上述5國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參見第2015/35號公告)。2020年7月22日,土耳其第二次對上述5國涉案產品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22年1月20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2/3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印度尼西亞、印度、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自行車內外胎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維持2015年7月24日第2015/35號公告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措施有效期為5年。